2019年5月9日,湖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平安湖州建设夺金鼎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湖政发(2019)4号)的正式文件,决定给予平安湖州建设夺金鼎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我所首席合伙人周伟律师荣立个人三等功,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湖州律师的关心和肯定。
文件指出,2007年以来,在不断深入推进平安湖州建设工作中,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广大干部团结一心,拼搏奉献,2018年度实现了平安湖州“十二连冠”、平安区县“满堂红”,成功夺得“平安金鼎”,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涌现出了一大批作风优良、工作扎实、勇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的“先行区”,争当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行地和排头兵,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委组织部等146个单位和集体、个人进行行政奖励。我所首席合伙人周伟律师因在平安湖州建设过程中的优秀表现和突出贡献荣立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