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界

沈丁力:青年律师如何拓展业务

【内容提要】业务是每一位青年律师立足和生存发展的首要前提,没有业务,找不到业务就意味着没有案件办理,没有收入来源,更重要的是没有发挥才华的机会。业务的多少是每一位执业律师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更别说是刚刚拿到执业证的青年律师了。

【关键词】律师 业务 重要性  阻碍因素 途径

一、律师业务的分类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概括来说,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诉讼业务在律师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二、阻碍律师拓展业务的因素

制约律师拓展业务的原因很多,既有外部环境的原因,也有律师行业自身的原因,主要包括:

1、法律服务市场比较混乱,尚未建立统一的,规范的法律服务平台。    

目前从事法律服务的主体很多,除律师外,还有基层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等基地从业人员等等,他们分别由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而不同的政府职能在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领域中,设置了不同的资格,如企业理、土地登记代理、版权代理、专利商标代理、税务代理、企业法律顾问、科技企业产权界定、基本建设招(投标)等法律服务资格,形成各自设置执业资格,制定执业标准,划定业务范围,互相排斥的混乱局面,有的政府部门强制规定劳动合同、承包合同、工程合同、产权转移等法律事务必须由其进行行政鉴证,收取费用,还有一些不具备任何资质的人员,从事有偿的法律服务,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的混乱与无序严重影响了律师非诉讼业务的拓展。

2、律师的知识结构存在缺陷,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绝大部分律师是经过高等法学教育,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后加入律师队伍的,他们的法学基本理论相对比较深厚,但缺乏其他学历背景,知识结构单一,真正懂政治、懂法律、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的复合性人才很少,而非诉讼领域的新型业务对律师的综合素质、业务专长、知识结构要求很高。因此,相当一部分律师只能发挥其诉讼代理职能,很难拓展新型的非诉讼代理业务。

3、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小,内部缺乏专业化分工。

目前,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分工不细,律师承办业务时往往“单打独斗”,难以形成业务协作关系,发挥团队精神,很多律师为了生计,什么类型的法律事务都办,很难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律师拓展新型的非诉讼业务领域。

三、律师拓展业务需要迫切解决的几个问题。

 1、建立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体制

解决目前法律服务市场混乱的局面,应当借鉴国际惯例,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基本模式,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法律服务市场的体制,尽快取消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各种法律服务资格,使律师能够涉足各种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开拓新型业务职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

2、改革高等法学教育体系,强化律师的继续教育

律师知识结构改善,律师综合素质的提高是律师拓展业务领域的必要条件,律师的主要来源是高等院校法学类毕业生,而目前法学类毕业生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普遍缺乏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和财税金融方面的知识,因此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应当开设相应的课程,以弥补学生知识结构的缺陷,提高律师开拓型业务领域能力。

目前社会执业律师同样存在知识结构缺陷的问题,需要通过强化律师的继续教育等途径解决,国家应当设置专业的律师继续教育机构,完善律师继续教育体制,改善律师的知识结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律师提出的新要求。

3、加大律师非诉讼业务代理职能宣传力度,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由于律师拓展非诉讼业务不够广泛,人们往往只知道律师的诉讼代理职能,只有涉诉的时候才去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很多人误认为律师就是“打官司”的,平常日常生活中的涉及法律问题,很少寻求律师帮助。虽然部分律师在非诉讼业务领域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改制、资本运作、证券发行、产权交易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是由于对律师非诉讼代理职能和成就宣传力度不够,妨碍了律师新的非诉讼业务的拓展,因此,应当加大律师非诉讼业务代理职能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律师在非诉讼业务领域取得的成就,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对于我们青年律师来说,案源就是市场,案源的开拓其实就是市场营销。

如何能在这个市场里找到客户、拓展业务呢,可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步:专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众所周知,商品是市场营销的基础,没有产品谈何流通。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的商品,要想把业务做好,市场做大,就必须有完备的法律知识,精湛的办案技巧。相信对于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青年律师来说,理论知识是可以胜任了,缺少的是实际办案经验。

 当你接触到相关的案件材料后,你首先要能看懂材料,很多专业领域实际操作与理论是有差别的。然后要能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理顺其中的法律关系,分析案件中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因素和不利的因素,并将大致的办案思路准确地告之当事人,要让当事人知道你自己是胜任此案的代理工作的,这样你才能拿到案子。只有高超的业务水平,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只有留住当事人,才能留住案源。

第二步:展示自己。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自己、“推销”自己。 
市场营销是商品流通中的重要环节。商品生产出来后是为了流通,流通反映的也就是供求关系。供方如仅生产产品,而不向购方展示,就算再好的产品也不会卖出。律师执业就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商品。只有充分、有效地展示自己的才能,让客户知道你是律师,你可以提供法律服务,才能揽到业务。你得让人家认识你,知道你的能力,知道你能为当事人做什么。就要想办法采取措施宣传自己、“推销”自己。

1)拜访亲朋好友、多年不见的同学、以前的同事、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有什么同学聚会,校友集会,老乡会,都可以装上一口袋名片过去参加的。也可以做做兼职的保险业务员啦,参加一些企业高管的培训班啦,等等。目的是要让所有知道你名字和不知道你名字的人知道:你是律师了,你可以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或许不是马上就有业务上门,但总是会有潜在客户的。

2)直接上门“推销”自己。既然你没有业务,你就有大把多时间,那你完全可以抽空到一些公司、企业去看看,与他们的领导接触、交谈,了解企业的情况和需求,同时也介绍自己,介绍自己的事务所,宣传法律知识,让当事人知道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也许不少大公司、大企业已有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不要紧的,我是来交朋友,宣传法律知识,而且,让当事人多认识律师是有好处的,这样可以有个对比,说不定人家认为我自己比已有的律师更有优点呢。别忘了临走递上一张自己的名片,以保持联系渠道的畅通。 

3)向公司、企业发出“邀请函”。设计一份介绍自己或者律师事务所的“自荐函”,邀请公司、企业作为自己的顾问单位。可以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对方。最好发送到单位负责人的手上,直接让单位老总或者责人知道自己。如果碰上某些企业正巧遇上点麻烦事,或许就会有业务上门的。

4)利用网络建立律师事务所网站或者个人主页。随着电脑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到网络的依赖越来越大,在当今信息时代和网络化经济大发展的时代,作为执业律师如果不懂得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为自己开拓业务,是会陷入很不利的局面。利用网络技术建立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人上主页,进行业务开拓,是一个最有效和最具前景的手段,尤其是刚出道的律师,可以通过个人主页以最快的手段宣传自己,扩大自己的影响。在建立个人主页时,除注意其内容新颖、关注社会热点外,还应当注意随时更新,并通过义务解答法律咨询保持与网民的沟通。随着网上支付、网上盖印章等技术的普及,律师不但可通过网页开拓业务,而且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直接接受当事人委托,因此前景相当诱人。 

5)经常搞一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日可以在一些商务楼,星期天等假期可以在在街上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和义务咨询服务,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在进行义务咨询活动时,应精心制作一些醒目横幅,制作一些板报之类的宣传栏,同时准备一些宣传资料。

6)到一些个体商贩密集的市场去逛逛,顺道大发名片。比如说七浦路服装市场,各区市的建材市场。这些市场的好处是商家多而密,一天跑一家市场能发出很多名片。虽然其中大多数是个体工商户,没有什么大业务做,可是小纠分总是有的,而且大多数执业律师认为这些地方档次低,不太愿意去做业务推广。我们青年律师大可以不用装清高装傲慢,总知多发出一张名片就多一次机会。

7)多到法院立案庭转转,见到有机立即先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介入再谈接案,开庭时去旁听,与没有聘请律师一方沟通。有很多时候当事人到法院起诉,什么都不懂,法院会建议他们找律师帮忙,这样机会就有了。 

第三步:深入企业,了解客户需求。

正如前面所说,市场营销是以供求关系为主体的,通过前两步的努力,我们有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又充分展示了自己,供方已经没什么问题了。可是这样也不一定得就能找到愁案源。我们还要考虑到客户的需求,所谓有需求才有市场。要根据市场需求的方向和潮流,有针对性地定位自己执业的方向。

深入企业,可从小企业开始做起。因为绝大多数大公司、大企业已有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剩下为数不多的没有聘请法顾问的大公司,就算要请也不会考虑青年律师的。目前情形只有跟进一些小公司。我们知道一些小公司,请不起律师做顾问,但是他们又有很多的法律事务需要有人指点,请律师吧,代价太大,不请吧,手里的有些事情还真是要律师给出出主意,从运营成本来考虑,他们觉得有点为难,我们可以抓住小公司的这些特点,趁他们还是弱小的时候早早介入,就算收费不是太高,也是一个顾问点呀,我们知道,做非诉讼是最赚钱的,在实习期间手上有个五六家这样的顾问点,也算过得去了。

【参考文献】

[1] 郭国庆主编,《市场营销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 杨岳全主编,《市场营销策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 王洪耕 李先国主编,《谈判与推销技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 闫国庆主编,《国际市场营销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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