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

执业先进评选标准

1、政治坚定、积极进取,热爱律师事业,坚持律师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工作制度,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3、从业清廉,克己奉公,不以职谋私,请吃送礼,未直接或间接经商办企业和参加任何经营性活动。

4、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尽职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每年的业务增长稳定,且取得较好的执业效果。

5、注重精神文明修养和业务素质提高,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一篇以上案例分析或调研文章。

6、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无不良行为记录或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7、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服务主管部门管理,委托人普遍反映服务质量好。

8、热心公益事业,扶弱济困,积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社会声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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