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富

继承者们:难“得”接班人

朱建忠律师   

    古语云:子承父业,对中国的创一代父母而言已经到了让自己的子女接班家族企业的时候了。但是创一代父母发现,与以往中国家庭不同的是,现在的中国家庭有“继承者”,但没有“继承者们”,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导致大多数中国家庭只有一个子女,创一代父母只能做“是非题”,而没法做“选择题”。如果独生子女不愿意接班,父母除了尴尬、无奈,强行逼宫甚至可能被子女告上法院。

    江苏新闻综合扬子晚报最近报道一起儿子为了音乐不愿意接班,并将父亲告上法院的案件,常州金坛法院一审判决确认企业转让合同无效,笔者通过搜索裁判文书网找到了这起案件。

(图片来自搜狐网)

    按照判决书所阐述的事实和理由,父亲老陈希望自己的儿子小陈能接班家族企业,但是小陈自己念的是音乐学院,有自己的人生规划,希望能实现自己的音乐梦想,并不想很快就按照父亲的安排承担接班家族企业的重担。老陈在没有和小陈商量的情况下,就将家族企业的投资人从自己转让到小陈名下,转让价款为1200万元,转让协议上小陈的签名是由其母亲代签的,并办理了该企业变更登记。小陈得知以后,在2016年12月向常州金坛法院提起诉讼,以自己的父亲为被告要求确认企业转让协议无效。金坛法院经过审理以后,认为“原、被告双方一致认可企业转让协议书上的原告签名并非其本人所签,故该企业转让协议书并非原告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判决企业转让协议无效。

    年轻一代的理想、人生规划和父母并不相同,很多人并不愿意接班家族企业,新华网曾报道苏州一家族企业的第三代继承者钟爱漫画,为拒绝接班,以自残砍掉自己四指来表示抗议。但是独生子女作为家族企业的唯一继承者,身上毕竟又背负着一份责任,理想难以照进现实。

    理想难以照进现实,其实家族企业难“得”接班人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败家子”型接班人。子女愿意接班,但是个人因从小养成了养尊处优,挥霍无度,更可能因不良嗜好毁了家族企业。创一代父母亲意识到了子女的败家能力,但是无奈被独生子女“绑架”,没得选择。媒体报道的海翔药业创一代罗邦鹏,花了40年,将一家乡镇企业经营成一个上市公司,但接班人罗煜竑(是否为独生子女不清楚)只花了不到4年,就将企业控制权拱手让人,其中一个原因传闻就是因为罗煜竑欠赌债5亿被迫贱卖所持上市公司的股权。

(图片来自搜狐网)

    第二种“无能力”型接班人。子女愿意接班,但是子女能力有限难以胜任家族企业接班重担,慢慢导致家族企业衰败。

    第三种“有梦想”型接班人。子女有自己的理想,不愿意接班,父母以为自己了解孩子,但实际上二代人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

    财富传承更重要的是人力资源的传承。

    实现家族财富基业长青除了财富的传承,更重要的是如何培养家族企业的接班人,实现人力资源的传承和精神传承。对于创一代父母而言必须清楚认识到家族企业的接班是一个工程,需要经过科学合理的交接班规划。分清上述三种接班人类型非常重要,对于第一种“败家型”接班人必须适当的“断供”,利用保险和家族信托等适当的法律工具来防止接班人败家和挥霍,但又可以保障其必要的生活用度。家族信托还可以实现当子女需要获取大笔资金时必须达到的硬性标准,防控资金被无端挥霍。对于第二种“无能力”型接班人,必须给予历练和能力的培养,父母亲要不时地给予指导、观察、调整,最终实现领导力的传承。 

    对于第三种“有梦想”型接班人,创一代父母除了要改变自己的高压教育方式外,应给子女必要的时间、耐心和同理心,允许子女有自己的梦想,给予子女一定的时间去尝试和实现自己的梦想,同时也给了子女理解自己家族责任的时间和机会。对于第二种、第三种接班人实在无法接班的,那么通过家族企业的治理结构优化,聘请职业经理人,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也不失为一种传承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家族信托给予子女持续的现金流以保障生活或提供创业基金支持子女开创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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