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的一篇题为《男子1200万送“北影女神”,得知真相后奔溃》的报道火遍了大江南北。
报道称,男子方东强27岁,刚结婚两年,在酒吧邂逅了一位“北影女神”后,就沉迷于“女神”的温柔乡。为了表示爱意,方东强向“女神”转账几百次,共计1207万元。方东强的出轨行为最终被母亲和妻子发现。一位忏悔,一位气愤,夫妻二人为了追回巨款,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认为,这1200多万的赠予系无权处分行为,判决“女神”全数归还千万财产。但“女神”名下的财产所剩无几,能追回的金额并不乐观。
然而,最让人惊叹的不仅仅这个案件,更是“女神”的真面目。在审理期间,“女神”的身份因一件介绍卖淫案被捕而水落石出:所谓的“北影女神”,仅仅初中毕业,还多次介绍卖淫……
大跌眼镜之后,让我们重新扶起眼镜,来思考一个问题: 假如你不幸成为方东强的妻子,你该怎么办?
只求迅速远离渣男,肯定不是最理智的办法。律师认为,已经伤了感情,不能再伤钱。
律师建议
一、起诉丈夫和小三
和报道中一样,现实中不乏妻子忍气吞声和丈夫一起起诉小三的案例。起诉的法律基础是“无权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夫妻生活所需,不经另一方的同意,随意处置大额财产,属于无权处分,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妻子作为受害方,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丈夫和小三,请求确认他二人之间发生的赠与行为无效,由此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多分钱
实在眼里容不下沙子的时候,作为受害方的妻子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财产的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为了顺利让法院认定“转移财产”,妻子在诉讼中最好要有充足的证据。所以,妻子在平常多关心丈夫的工作和生活非常重要,特别是要掌握银行卡号、股票账户等关键信息。
三、起诉丈夫分财产
或为了孩子,或宽容原谅,受害妻子并不想离婚。这时,妻子可以在不离婚的前提下起诉丈夫,要求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分财案件在实务中已有相应的判决(虽然不多),在婚姻法也有相应的依据。丈夫把巨款赠与小三的行为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第(一)项中“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